【招】关于物理所2015年博士生资格考核的通知
更新于2015-03-31
所属各实验室:
我所2013级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资格考核(原名为“硕转博考核”)工作定于2015年4月10日-4月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为确保我所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请实验室和导师严格把关,注重对学生政治思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从事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查。
2. 若导师认为该生不适宜在其指导下继续培养,可在《博士生资格考核表》中注明原因及处理意见,并请于4月10日前交研究生部备案。
3. 若导师认为应进一步考察该生,可在2015年12月进行考核,并请于4月25日前交研究生部备案。
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予转为博士研究生:
(1)经考核认为不适宜攻读博士学位者;
(2)总课程学分低于31学分,或学位课程低于19学分者;专业课现为不及格状态的;
(3)学生无攻读博士学位意愿者,可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导师签字同意。
5. 为减轻首次试行博士生选拔“申请—审核”制博士
指标不足的压力,今年拟采取“以学业奖学金的方式,鼓励考核优秀的学生晚半年转博”的缓解办法。学生可 先自愿报名,后经实验室考核,获评优秀者填写《学业奖学金审批表》。该奖学金的额度为300元/月,拨发时间为2015年9月至2018年5月(硕博连读 生基本学制为5年)。
6.考核方式:各实验室根据本实验室实际情况成立考核小组,并由考核小组选定考核方式,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本室5名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构成。
请各实验室于4月25日前将参加本次考核学生的《博士生资格考核表》交研究生部。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
联系人:李继伟
联系电话:82649129
电子邮箱:fyjiwei@aphy.iphy.ac.cn
附件1:物理所博士生资格考核表
附件2:物理所“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物理所研究生部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