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关于提交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申请的通知
更新于2019-11-21
关于提交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申请的通知
国科大本年度夏季学科群分委员会议将于12月下旬召开,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研究生跨学科门类调整攻读专业的,在申请调整攻读专业前应按照拟调整学科培养方案和导师要求修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研究所初审后,需经拟转入专业所在学科群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报国科大审批。”之规定,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的申请需经学科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各单位将统一在学籍变动审核系统内提交跨学科门类(含工程硕士跨领域)调整专业的申请及材料,国科大学生处整理汇总后再分别提交学科群委员会审议。
一、申请审批流程:学生通过学籍变动审核系统提交申请、上传材料,培养单位审核。具体操作流程与其他学籍变动申请相同。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学生填写《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将审批表上交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时在学籍变动系统内提交申请及相关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1、符合拟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的培养计划(需有导师签字,模板见附件1)
2、国科大盖章的成绩单
3、完成开题或中期考核的学生,请提供开题或中期报告
4、学生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他材料
(二)培养单位教育干部需要在系统内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所领导审批盖章后的《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
2、单位学位委员会意见(根据部分学科群委员会的要求,学位委员会的意见应包含:学生的培养计划、课程是否符合拟调整专业所属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是否同意调整专业等方面的内容)
3、其他材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请将该文件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至国科大学生处邮箱(roll@ucas.ac.cn)。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在系统提交的学籍变动申请,务必理由详实、内容完整。
2、《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指导教师意见及研究所意见栏需意见明确,日期项填写完整。
3、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电子版文件的清晰、端正,最好使用扫描仪扫描。
4、学生的培养计划请按附件1的表格进行填写。其中“课程培养计划”项,可以只列出“拟选课程”,“已经上过的课程”提供课程成绩单即可。
5、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研究生毕业注册前六个月内不得申请调整专业,所以本次不受理参加2019年冬季毕业注册学生的调整专业申请。
四、材料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请务必在11月29日前在系统内完成申请,并将《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研究生部,以确保经我所学位委员会审批后,及时上报国科大。
联 系 人 :唐 庆
联系电话:82649129
Email: tangqing@iphy.ac.cn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