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关于2021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更新于2021-09-13

 



关于2021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研究生部,系:

 现将2021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交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在职定向生根据签订的 录取协议确定是否交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需在奖助系统提交缓缴申请。

学费缴费名单核对

为提高交费名单准确性,今年继续通过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的奖助系统完成收费名单维护、缓交申请和审核、学生贷款信息提交。通过奖助系统申请缓缴学费和提交助学贷款有关信息的,不再需要纸质申请材料寄送国科大。

请各研究所、院系尽快登陆奖助系统的缴费管理,维护缴费、缓缴学费名单,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研究所、院系角色:

可维护确认学生缴费、缓缴名单,查看学生贷款信息等。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进入“奖助系统”。选择“缴费管理”,点击“生成缴费名单”,生成的缴费名单默认为全部学生都需要缴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生名单列表点选,批量改为“不需要”或“需要”。注意申请缓缴和助学贷款的学生属于正常需要缴费。

初审缓缴名单。对于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待学生提交缓缴申请后,点击“初审缓缴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同意点击“通过”,不同意点击“退回学生”。

查看贷款名单。研究所、院系可在“查看贷款名单”功能中查看贷款学生信息,不需要对贷款信息进行操作。如果学生提交错误,研究所可在此模块中“退回学生”修改。

点击“上报缴费名单”,“确认无误,提交”,名单提交至学生处。

(二)学生角色: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学费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正常缴费或不需缴费的学生无需操作。

交费方式

国科大将在2021年9月22日开始,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不在批量扣款的时间,学生可以在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在“校园支付”模块进行主动支付。

申请缓缴和贷款的学生,可以不在备案银行卡中存有学费。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待学业奖学金发放后应及时缴费。贷款学生如果被扣缴学费,学校将根据贷款到账情况给予退款。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需要在925日前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须将纸质材料上交。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相关审查和录入回执的工作。

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比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的生源地贷款的,也在系统中提交相关信息。如有需要国科大财务处和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才能完成贷款手续的,请将需要盖章的纸版材料请寄到学生处,附上个人联系方式和回寄地址。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联系人赵苹,联系电话88256154。

五、相关咨询电话

财务处:010-88256192

学生处:010-88256154,88256076。

 

 

财务计划处  学生处

202198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