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所手续
更新于2015-02-17
2020年毕业离所手续办理指南
1、从物理所办公平台提交离所申请,由导师、实验室、物科餐厅、图书馆、网络中心等部门逐一审批后,最后流转至研究生部审批。
3、户口档案转出手续的办理第一步(6月底之前)
(1)国内就业 / 国内博士后
按照“三方协议”中所写的转递单位和地址,在sep派遣系统上填写“档案转寄单位、地址、邮编”。
(2)国外博士后 / 回生源地
按规定,须将档案以二次派遣的形式派到生源地单位,需要去电话接洽,确认后,填写未就业登记表和户口回原籍申请表(见上方附件)。
“离所后的接收单位”:请参考“全国各省区市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或当地省,市,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寄单位、地址、邮编”:请根据接洽实际情况填写。
“离所后的落户地址”:请填写落户地详细地址(户口本上户主地址)或者档案接收单位地址。
ps:请在登记表上写明毕业后能联系到你本人的手机和邮箱。
4、户口档案转出手续的办理第二步(7月初之后)
夏季学位第一批报到证在6月底,7月初。春季学位在12月底,1月初。
(1)国内就业
按照“三方协议”中所写落户地址,待领取“报到证”后,由学位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证去研究生院户籍办公室办理迁出手续。
(2)国内博士后
凭“博士后进站通知书”,由学位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证去研究生院户籍办公室办理迁出手续。
(3)国外博士后
按照“未就业登记表以及户口回原籍申请表”中所写落户地址,待领取“报到证”后,由学位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报到证和户口回原籍申请表(需盖研究生部章)去研究生院户籍办公室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