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关于物理所2011年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的通知

更新于2010-10-28

 



所属各单位: 
经所务会研究决定,将我所原有的、隔年举行的“优秀副研究员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和“研究员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两项工作合并进行,每两年组织一次,从今年开始。该项工作是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希望各实验室高度重视,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研究员:凡符合《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例》的研究员,均可申请。 
(二)副研究员:凡符合《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例》和《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补充条例》规定的副研究员,每个实验室最多推荐1人。 
二、申报 
个人申请,填写《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申请表》, 并经所在实验室推荐,于11月28日前将该申请表及其电子版报研究生部。 
三、资格审查 
对获得推荐的申请人,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四、评审 
物理所学位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向所务会提出拟聘意见。 
五、公示 
对通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评审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文中涉及的“条例”及“申请表”可在物理所研究生教育网下载,网址: //www.denisamo.com/download/)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 
联系人:李继伟, 
电话:82649129, 
电子邮箱: fyjiwei@aphy.iphy.ac.cn。 
特此通知。   
                         物理所研究生部   
                     2010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申请表》下载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例(修订稿)》下载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补充条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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