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关于进行2011年度研究生考核暨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更新于2011-10-28
所属有关单位:
按照物研字(2003)12号文件精神,定于2011年11月进行本年度研究生考核暨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活动的内容和组织领导按物研字(2003)12号文件执行【参见物理所研究生手册第66页的《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年度考核与学术交流管理条例》】。
二、考核暨学术交流活动的范围及要求
(1)参加考核范围及要求:凡入所一年以上,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下的我所在学研究生(包括在国外联合培养的学生),必须参加考核,汇报自己本年度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并填写《研究生考核登记表》,计1学分;延期毕业的学生,因必修环节学分已经修足,是否参加考核由导师视具体情况决定。
(2)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范围及要求:已回所学习的全体研究生(在国外联合培养的学生除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同学应填写《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计0.3学分。
(3)为了奖励在物理所的科研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在考核结束后,将在参加考核的学生中评选出本年度物理所所长奖学金优秀奖和表彰奖。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1日至30日。各实验室考核暨术交流活动的具体时间,可在此期间内安排。请各实验室秘书于11月4日前将本实验室的《研究生考核暨学术交流活动安排表》报研究生部。
四、本实验室研究生考核结束后,相关表格请在两周内填写完毕。请各实验室秘书收齐以上登记表,报研究生部存档。
五、考核暨学术交流活动涉及的表格请到“物理所研究生教育网主页/培养栏目/培养管理/必修环节”栏目中下载。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
联系人:姜宇航
电 话:82649126
电子邮箱:yhjiang@aphy.iphy.ac.cn。
特此通知。
物理所研究生部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