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关于物理所2012年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的通知
更新于2010-10-31
所属各单位:
经所务会研究决定,2012年“研究员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和“优秀副研究员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两项工作开始启动。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研究员:凡符合《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例》的研究员,均可申请。
(二)副研究员:凡符合《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例》和《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补充条例》规定的副研究员,每个实验室最多推荐1人。
二、申报
个人申请,填写《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申请表》,并经所在实验室推荐,于2012年11月26日前将该申请表及其电子版报研究生部。
三、资格审查
对获得推荐的申请人,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四、评审
物理所学位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向所务会提出拟聘意见。
五、公示
对通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评审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文中涉及的“条例”及“申请表”可在可在附件中下载。)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
联系人:王皖燕
电话:82649308
电子邮箱:wywang@ iphy.ac.cn
特此通知。
物理所研究生部
2012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例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补充条例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