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物理所关于研究生毕业答辩学分要求的通知
更新于2013-12-02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文件规定,研究生在读期间所修学分满足相应学分要求方可进行毕业答辩(请见附表1)。学分包括两部分: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各类研究生的课程学分原则上应按要求在第一学年完成。
请各位同学务必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ucas.ac.cn),核查所修课程学分是否达标。如未达标,则必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参加所内自开课(请见附表2),以满足相应学分要求,确保顺利毕业。
根据所学位委员会会议精神,我所将杜绝任何理由的虚拟开课,请各位同学务必知悉。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
联 系 人:王皖燕
联系电话:82649308
邮 箱:wywang@iphy.ac.cn
物理所研究生部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