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2024年度研究生考核暨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更新于2024-10-09
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年度考核与学术交流管理条例》(物研字(2003)12号)和《物理研究所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定于2024年11月进行本年度研究生考核暨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组织形式
年度考核按照物研字(2003)12号文件执行,中期考核按照《物理研究所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细则(试行)》(2024年9月修订)文件执行。
二、人员范围及要求
1、参加中期考核人员范围及要求
(1)物理所所籍硕博生(2021级硕转博学生)和普博生(2023级)、直博生(2021级)及因故申请补考核的学生须参加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0),汇报本人在2024年度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见附件1)及《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考核前由导师审核签字后交给实验室秘书。
中期考核算作一次年度考核,参加中期考核的学生不用重复参加本年度的年度考核。
因故不能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原则上应至少提前2周提出延缓考核申请,获得导师、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参加下一批次中期考核。如无特殊情况最多只能申请1次延缓考核。未经实验室批准不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按“不合格”评定。
(2)被研究生部通知参加督导组中期考核的同学(包含实验室考核意见、研究生部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共约占各实验室中期考核学生比例的15%),应如期参加考核。研究生部将依据督导组考核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3)中期考核结果将被录入学生档案。
2、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范围及要求
(1)物理所全体在所研究生(不包括2023级硕士和直博生、2024级外考普博,不包括中期考核学生)须参加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0),汇报本人在2024年度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硕博连读、直博学生在学期间的考核次数累计须达3次,普博须达2次,普通硕士及工硕须达1次)和《研究生作学术报告记录表》(见附件5,硕博连读、直博学生在学期间作报告次数累计须达4次,普博须达3次,普通硕士及工硕须达1次)。
(2)物理所2022级硕士(包括已转博的硕博连读学生)和直博生、2023级普博,须完成一份不少于一万字的中文文献综述(模板见附件9)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见附件4,若导师不单独组织开题报告,可将首次年度考核当作开题报告)。
(3)延期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年度考核,汇报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2024年冬季毕业答辩学生可不用参加考核。
(4)在所满一年以上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由导师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考核,如参加考核,则享有评奖权利。
3、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人员范围及要求
在所全体研究生须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并填写《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记录表》,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报告累计须达10次;普通硕士及工硕须达7次。
4、为了奖励在物理所的科研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根据所务会精神,请各实验室在作考核报告的研究生中分别按照10%和30%比例(四舍五入)推荐所长优秀奖和表彰奖。
按照本实验室参加考核的正式学生人数占全所比例,推荐本实验室部分所长优秀奖获得者参加所级特优研究生考核答辩(时间及地点待定,名额分配见附件8.1),答辩结果将作为推荐中国科学院院级研究生奖项以及其他奖项的依据。
三、时间安排
各实验室统筹安排研究生考核暨学术交流活动,可在2024年11月1日至22日期间内安排。
四、提交表格
1、有关考核暨学术交流活动的表格参见附件。
2、请各实验室秘书于10月31日前将本实验室的《研究生考核暨学术交流活动安排表》(见附件7)报研究生部。
3、本实验室研究生考核结束后,请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年度考核登记表》、《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研究生作学术报告记录表》、《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记录表》、《实验室推荐所长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及《文献综述》全部完成。请各实验室秘书收齐上述材料,并于2024年11月23日前报研究生部审核记录。
特此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部联系。
联系人:陈冶蕲
电 话:010-82649943
电子邮箱:yeqi.chen@iphy.ac.cn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1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
2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
3 研究生学位论文年度考核登记表
4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5 研究生作学术报告记录表
6 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记录表
7 研究生考核暨学术交流活动安排表
8 实验室推荐所长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8.1 所长特优奖学金名额分配
9 文献综述
10 各实验室应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含年度考核+中期考核)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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